學分抵免
英文學分抵免申請說明
1.112學年度(2023年)入學之新生將適用新制定的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語言與溝通課程修習辦法,111學年度前入學之新生則援用舊辦法(國立陽明大學學生修讀英文課程及抵免準則)。
2.因本中心人力有限,故收件時間為學期間每週一至週五,每日10:00至14:00 (寒暑假不收件)。
3.申請英文學分抵免所需資料如下:
l 英文成績正本 (現場與影本核對後發還)
l 英文成績影本 (請自行影印2份,本中心不提供影印服務)
l 英文學分抵免申請表 (請酌參範本並自行列印申請表及於遞件時填妥資料)
4. 一般件申請作業時間為3日(不含例假日),遞件後3天(不含遞件當日)可於本中心取回申請表(恕不另行通知)。個案申請作業為5日(不含例假日),由本中心電話通知取回。
5.本年(112)學年度新生之語言與溝通課程總必修學分為6,最多可抵免4學分英文課程,其餘2學分可修讀第二外語或溝通課程(視當年開課狀況而定)。
6.本學期可換修「英文課程」四學分,換修所需資料如下:
l 英文成績正本 (現場與影本核對後發還)
l 英文成績影本 (請自行影印1份,本中心不提供影印服務)
l 英文學分換修申請表 (請自行列印申請表並於遞件時填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