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抵免
英文學分抵免申請說明

112學年度(2023年)後入學之新生將適用各學年度入學辦法(112/ 113/ 114),111學年度前入學之新生則援用舊辦法(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語言與溝通課程修習辦法)。
因本中心人力有限,故收件時間為學期間每週一至週五,每日10:00至14:00 (寒暑假不收件)。
113學年度前申請英文學分抵修所需資料如下:
1. 普通件申請:
– 英文成績正本(現場與影本核對後發還)
– 英文成績影本(請自行影印1份,本中心不提供影印服務)
– 英文學分抵免申請表(請自行列印申請表及於遞件時填妥資料)
2. 轉學生個案申請
-英文成績正本(現場與影本核對後發還)
-英文成績影本 (請自行影印2份,本中心不提供影印服務)
-英文課綱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抵修學分申請表(請酌參範本,並請自行列印申請表及於遞件時填妥資料)
-作業為3日(不含例假日),請同學自行取回。
語言與溝通課程總必修學分為6 學分,112-113學年度入學生最多可抵免4學分英文課程,其餘2學分可修讀第二外語或溝通課程(視當年開課狀況而定)。
114學年度後入學之新生持語言檢定證明可申請免修,但不授與學分數,免修申請說明如下:
-英文成績正本 (現場與影本核對後發還)
-英文成績影本 (請自行影印1份,本中心不提供影印服務)
-(114年免修申請單)(請自行列印申請表並於遞件時填妥資料)
換修「英文課程」四學分所需資料如下:
-英文成績正本 (現場與影本核對後發還)
-英文成績影本 (請自行影印1份,本中心不提供影印服務)
–英文學分換修申請表(請自行列印申請表並於遞件時填妥資料)